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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湘雅口腔医院)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申请学位前必读文件

一、所有研究生可根据以下内容判断是否达到学位申请条件:

1.《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从“培养管理”中查看“培养方案”;从“毕业与学位”中查看“学位授予标准”。

2.关于2020版《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适用范围的通知https://gra.csu.edu.cn/info/1021/1444.htm

3.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试行)https://lib.csu.edu.cn/info/1227/2316.htm

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术学会关于下达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的通知 https://www.cast.org.cn/art/2019/11/25/art_458_105664.html

5.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要求见附件1:《口腔医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

第二部分 申请毕业和学位流程

一、毕业申请(每年3月和9月)

第一步:登陆学信网查看已拍摄的毕业照片是否已显示,若未拍摄或无显示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培养管理”—“学籍管理”模块中公布的《关于研究生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要求进行补拍。

第二步:按学院通知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从“毕业与学位”选择“毕业资格自检”完成毕业和学位申请。

二、预审流程(每年4月或10月)

第一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从“科研管理”中录入各类学术成果(若SCI期刊无法从系统中选择到请联系研究生院胡老师解决0731-88879729)。

第二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中完整填写好“学位论文信息”。

第三步:按附件14: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流程】要求完成好附件2: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表】(一式两份)。

第四步:确定好“预审专家”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预审申请并录入预审专家信息后提交给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后提醒专业方向负责人审核。说明:“专业方向负责人”是指各教研(科)室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预审专家”的人数、职称要求见《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MainText/2A89ABF1C1544D7F8B17497F2E74EFD1

第五步:提供论文以及【附件3:预审专家意见表】给预审专家评审或进行预答辩。

第六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预审专家意见并上传已评阅的“预审专家意见表”照片。

第七步:将预审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预审材料”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tbw294312644@163.com,电子版内容如下:

1.【附件4:湘雅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习情况统计表(内附5个表)】电子稿

2.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方法:可从校园内网登陆《PubMed》后下载PDF版。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请将论文电子版、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提交发送。

第八步:携带预审纸质材料到214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纸质版内容如下:

1.【附件3:预审专家意见表】原件1套,另复印1套自行保留。

2.【附件2:湘雅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表】1份

3.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1张(需包含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时间等重要信息)。

4.学术论文的“检索报告”或“接收函”(含期刊分区证明)。说明:“接收函”可以是杂志社开具的证明或是含导师签字证明的接收邮件截图。

第九步:预审审核完成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预审流程是否办结,办结完成4小时后开启论文送检流程。

三、送检(学位论文查重)流程(4月和10月)

第一步:学习《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与检测管理办法》正文 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XZFW&JLNM=953CFE5C45D04C1D8E047ADC0A80FD1D【附件5-1:学位论文送检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学生】和【附件5-2:学位论文送检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导师】

第二步:预审办结约4个小时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中“送检结果查询”中点击右上角“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进行查重检测操作(分自检、送检、上传送审论文三个环节)。说明:

1.“自检”和“送检”要求全文查(不删除论文中任何部分),必须完成两次查重才能上传送审论文(查重过程中注意查看是否有导师审核的提示!)。

2.所有研究生均必须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中上传“双盲版送审论文”。说明:“双盲版送审论文”指隐去本人和导师姓名(建议采用CTRL+F搜索全文,排除忘删隐患)、删除致谢部分、删除学术成果中的网络链接(不出现http、DOI字样)。

四、送外审流程(每年4月和10月)

第一步:知晓能保障本学期按期申请学位的送审时间:

博士生从送审日到查看送审结果约35天,建议4月20日/10月20日前完成,不迟于4月30日/10月30日,每周一17:00前完成送审审批表提交到助理审核环节才能确保在本周完成送审!审批表显示办结则表示送审已成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看到送审结果后到校本部3办403程老师处领取评阅书纸质盖章版(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

硕士生从送审日到查看送审结果约20天,建议4月30日/10月30日前完成,不迟于5月5日/10月5日,当天提交一般次日送审(节假日不送),送审审批表显示办结则表示送审成功,送审结果将通过微信、QQ或邮件发给大家自行双面打印,申请答辩时再加盖公章。

第二步:学习《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正文 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XZFW&JLNM=BB6565B5CC2246FB9BA55BBAAD966FE4

第三步: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中上传“送审论文”约4小时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论文送审审批”中填写送审审批表。

第四步:从送审审批表中下载送审论文核对是否符合“双盲版送审论文”要求!若“双盲版送审论文”有误需更新,更新流程如下:从“毕业与学位”-“盲审论文变更申请”中上传最新版论文并提交-导师审核-助理审核(唐老师),更新机会只一次。

第五步:从“学位论文信息”中核对信息是否填写准确且完整!!!说明:“研究方向”最多填写两个且每个不超过12个字,且一定要精准!“创新性成果”和“有待深入探索之处”要精炼!

第六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点击“论文送审审批”填写,博士生上传【附件6: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硕士生不用上传自评表,提交并提醒导师审核;说明:“自评表”要隐藏姓名、删除链接。

第七步:获得送审结果后参照【附件7:《中南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下一步处理。

评审结果有C需要追加送审的研究生提供【附件8:《中南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加送修改报告书》】、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专家评阅书交由科教部,科教部组织同行专家(导师除外)进行双盲评审(加送份数按C的数量等额送审)。

评审结果有D、E需要重新送审的研究生提供【附件9:《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和专业方向负责人在【附件10《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签字同意后,重新送审。

送审结果符合答辩申请要求的研究生可开启答辩申请流程。

五、答辩申请流程(每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

第一步:知晓能确保按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答辩日期建议安排在5月28日/11月28日前,不迟于5月30日/11月30日。

第二步:获得答辩资格后确定好“答辩专家”,安排好答辩时间和地点。说明:“答辩专家”的要求参见《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文件浏览 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MainText/2A89ABF1C1544D7F8B17497F2E74EFD1

第三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中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后提交给导师审核,重新送审的同学还必须上传已评审的【重新送审专家评阅书】扫描件,学院审核后才有权限进行答辩申请。

第四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申请并录入答辩专家信息(含主席、委员和秘书),仔细核对后提交给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再提醒专业方向负责人审核。

第五步:进行线下答辩申请:博士生至少提前3天(例如26日答辩则23日前),硕士生提前至少1天携带纸质材料到科教部214完成线下答辩申请。纸质版内容如下:

1.成绩单4张(研究生院统一打印给科教部,科教部发2份给学生,这2份1份放入学位材料档案袋(科教部在答辩申请线下人工审核通过后发给大家学位档案袋),一份学生本人自己留存。另外2份,其中一份放入学生人事档案,1份留存学院归档。

2.“论文专家评阅书”(含重新送审的评阅书)1套(送审结果出来后科教部通过微信发给大家,请自行双面打印胶装)。

3.“学位审批书”2本。

4.预审时科教部返回的“学术成果审核表”、“学术成果支撑材料”。

重要说明:“学位审批书”从【附件11(1-4):学位审批书(WORD版)】选择。填写要求如下:

①需双面打印。

②不允许在学位审批书上粘贴其他纸张,审批书为重要文本需胶装成册。

③必须按顺序完成签字和日期填写:封面日期应早于文本中的日期,填写的日期按时间顺序且不能早于申请答辩的日期。

④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⑤盲审论文评阅人填写“匿名”即可(几份评阅书写几个匿名,不含重新送审专家)。

⑥主要研究成果填写的内容均必须另备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待查。

⑦特别注意:答辩申请审核时第4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査意见”前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第六步:答辩审核结束后点击答辩安排公示列表页面 http://gms.csu.edu.cn/adm/dbsqgl/dbapgs/index,选择“湘雅口腔医学院”再点“查询”,若已公示开启答辩流程。

六、答辩流程

第一步:学习文件《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文件浏览 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MainText/2A89ABF1C1544D7F8B17497F2E74EFD1,同时提醒答辩秘书学习此文件并在答辩过程中录音或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答辩完成后拷贝至科教部214办公室电脑上)。

第二步:符合《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填写好【附件12: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两份)带到答辩现场交由答辩委员会审核签名。

第三步:准备好3-5张左右论文扉页和原创声明(两个内容双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带到答辩现场交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第四步:答辩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先阅读下面第七项“申请材料提交”。

七、申请材料提交(6月3日或12月3日8:30-11:30,逢节假日提前。)

第一步:阅读【附件13:申请毕业及学位材料清单】,知晓申请毕业和学位所需准备的材料。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而造成的无法完成本批次学位申请审核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第二步:务必在答辩后的第一时间内完成下列事项:

1.《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正确填写好答辩结论并仔细核对后提交。

2.《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正确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后提醒导师审核。说明:《毕业生登记表》将由学院统一打印后装订,不需要学生再提供纸质版,电子照片与学信网上一致。

3.《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与学信网上一致。

4.《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录入”选择对应的学位基本数据表正确、完整填写并仔细核对后提交。

第三步:务必在答辩后尽快完成下列事项:

1.完成好学位审批书上的答辩记录(秘书签名)、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主席签名)、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答辩主席签名),特别注意最后一页“授予学位审批意见”不要填写。

2.需要入评优秀学位论文候选库的研究生需准备好【附件: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并将电子版【附件:各单位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汇总表】发送邮箱tbw294312644@163.com。

3.与导师商量后确因特殊情况需延缓公开的“学位论文”,申请人需提供【附件:中南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延缓公开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中南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延缓公开申请汇总表】发送邮箱tbw294312644@163.com。

4.严格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文件浏览 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MainText/9CFE8926B13143009D5EB424333AAD6C要求和答辩专家意见仔细修改论文并反复核对后与导师一起定稿。

5.填写【附件9: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并完成导师和答辩主席签名。

6.制作“学位论文终稿”纸质版和电子版稿(要求两者必须同版均含完整签字),博士生印刷4本,硕士生印刷1本,需要参加论文评优候选的同学多印刷一本。重要说明:“电子版论文”务必含封面(白底)、扉页(签字日期齐全)、授权页(签字日期齐全、公开或延缓公开要勾选,延缓公开时间要填写)(签字页可通过扫描或拍照插入论文word版后转成PDF)。

7.《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中“送检结果查询”中点击右上角“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提交最终稿论文查重。重要说明:最终稿电子版论文一旦上传不可退回请务必确保无误后提交。送检方法见【附件15-1:中南大学最终版论文学生操作指南】和【附件15-2:中南大学最终版论文导师操作指南】

第四步:按【附件13:申请毕业及学位材料清单】再次仔细核对需要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

第五步: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按序整理放入学位材料档案袋(需移交校档案馆)中,将所有学院进行留存归档的材料放入另外一个档案袋中后,于6月3日/12月3日前交科教部214审核。

第六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后(一般于当月6日-10日召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申请“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处上传【附件9: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扫描件并提交。

八、离校手续办理(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

第一步:通过中南大学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https://ca.cs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lxxt.its.csu.edu.cn%2fsso.aspx登陆进入《数字化离校系统》,若无法登陆时需提醒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管理”-“离校申请审核”中进行审核。

第二步:在导师完成离校审核的第二天点击登陆《离校系统》查看离校项目办结情况。若有显示未办结事项按下面提示操作,若超过24小时显示未审核需联系相关部门人工审核处理):

1.“物业中心”若审核不通过,到宿管部门办好退宿手续,交清欠费;

2.“计财处”若审核不通过,到计财部门交清所欠学费;

3.“图书馆”若审核不通过,到图书馆归还图书、交清欠费(若已交清未审核请联系82650190);

4.“组织部”若显示未审核:中共党员联系学院刘小丽老师审核。

九、证书领取(7月初/1月初)

证书领取前先查看《离校系统》中各项目是否显示全部办结(未全部显示办结不发放证书)。说明:

1.“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已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为准)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允许自取证书的证明才可以领取证书;

2.需他人代领证书的研究生提醒被委托人携带【附件16:证书代领委托书】

九、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档案】

1.档案作用:考研升学、入团入党、考公考编、考资格证、转正定级、评定职称、确认工龄、出国审查、生育登记等等都需要用到档案,可谓息息相关,丢了很麻烦,千万不能当“弃档族”。

2.档案转递:毕业生在毕业前落实毕业去向(入职、升学、自主创业等),登录学校就业系统(http://career.csu.edu.cn/)填报相关信息,并在“档案信息”板块准确填写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档案详细邮寄地址、联系电话须由毕业生本人与报到单位提前联系确认,以免档案丢失)。学院待所有归档材料齐全后进行整理并于6-7月份通过EMS邮政标准快递进行寄出,寄出后毕业生可以登录就业系统通过快递单号跟踪档案转递状态,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

3.党员档案。一般情况下,会将毕业生党员档案清好后,单独装入档案袋,贴好封条,盖二级党组织章,然后放入人事档案;若党员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求党员档案单独寄送的,请根据拟转入党组织的相关要求,自行向学院党组织提出申请。当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后,请务必及时向党员档案转接的单位核实自己的档案(人事、党员档案)是否已经收到。有问题请及时和二级党组织沟通。

【毕业生户口】

仅限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1.户口迁往省内: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到湘雅新校区孝骞楼139房办理迁移手续。

2.户口迁往省外:毕业生到学院学工办登记造册(具体时间见通知),学院汇总提交给湘雅校区保卫办,保卫办办理完成后,由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迁出、注销申请表》到孝骞楼139领取《户口迁移证》。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主动与拟转入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拟转入基层党组织全称(务必是系统中登记的全称)。若你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时组织关系应转入到新单位的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含自费留学的),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省内转接的党员,由二级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实现无纸化办理,请你在有效期内到拟转入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是否转接成功,防止组织关系“挂空”。

3.对于省外转接的党员,根据二级党组织通知要求办理。在拿到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检查姓名、转入组织名称、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请到二级党组织及时更正;若没有,请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纸质和系统转接手续,寄回回执(注:回执未寄回,将可能导致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缺失)。如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接转手续的,介绍信作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所以千万不要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回执揣在自己手里,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甚至可能造成自动脱党(或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的严重后果,请大家务必注意。如果是预备党员,请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主动向转入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4.一定要妥善保管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二级党组织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提出补办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办理。

5.若在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后,又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或者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6个月内,提供原凭证,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到二级党组织退回原介绍信,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