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及《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重点、重点国合、青年基金、地区、优青、国家杰青(含延续资助)、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外国学者研究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数学天元、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
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政策
(一)2025年度重大政策变化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入限项。2024年(含)以前批准的创新研究群体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5年及以后申请和承担的创新研究群体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分设A\B亚类。A类申请条件与往年一致(申请人未超过55周岁),B类专门用于资助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申请人及骨干成员均未超过40周岁)。
3.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更名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继续实施A/B两个亚类,A类申请条件:申请人未超过60周岁;B类申请条件: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均未超过55周岁,且申请人和骨干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对于该两类联合基金项目,主持/参与的申请或承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即承担的企业联合基金结题后才可继续申报下一个企业联合基金,“叶企孙”基金同理。
(二)一般性政策
1.限项要求。高级职称牵头和参与申请(及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非高级职称牵头申请(及在研)不超过1项、参与申请(及在研)不超过2项。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期满的项目不占指标,其他特殊情况详见《指南》。
2.人才类项目互斥。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杰青)项目。
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相关类型项目(详见《指南》)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与国家社科基金互斥。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管理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有关内容。
三、申请准备工作
(一)仔细阅读指南
基金委官网浏览电子《指南》或下载PDF版本《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二)系统账号开通与个人信息完善
无系统账号或系统账号密码丢失,可通过二级单位管理员新增或找回。二级单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
各申请人须维护个人信息及成果,核实更新“个人信息-所在院系所”,后续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避免遗漏。
(三)申请人员身份确认
1.尚未入职的人员不得申报各类项目,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科研部将按《中南大学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报学风建设办公室处理。
2.2025年3月20日前已经被学校解除合同的“3+3”“2+6”人员不得再以无单位人员身份通过我校申报。
3.非全职聘用的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学校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4.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不是基金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如需依托我校申请基金项目,需取得我校同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附件1)。协议报送二级单位和科研部留存备查。该类人员仅可以申请面上、青年项目,且须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
四、申请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申请人系统填报
1.填写前详细阅读指示《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2)2.准确选择项目申请代码。
(1)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3.准确选择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严格按照《指南》要求
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在提交《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鉴于曾出现因为参与者人员调动、单位名称变更等,造成立项项目《项目计划书》无法报出,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即准备好纸质申请书最后两页(参与人承诺页签字、合作单位承诺页盖章)。办理流程:
(1)我校为依托单位,有外单位为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好项目参与者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
(2)我校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的项目申请。请于3月15日前办理用章审批流程,用章类型为“学校印章申请(科研类),上传附件包括: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经费预算页、参与人员签字页、单位盖章页和《202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审核通过后自行办理用章,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学校不允许挂名参与申请,所有参与外单位申请项目须实质承担相应任务、分担项目经费。
(二)形式审查
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形式审查第一负责人,须做好自查。二级单位要组织专人做好形式审查。科研部整理发布年度形式审查要点供参考,并做好全校重大、重点、人才类项目逐一审查。
(三)项目提交
1.提交流程:
申请人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如需修改,可联系二级单位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如需修改,二级单位可自行退回修改。科研部审核提交基金委,此阶段原则上不再退回。
2.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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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人 |
二级单位 |
学校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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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前 |
上报本年度人才类项目(卓越群体、创新群体、合作团队、杰青、优青)和重大重点类项目(重大仪器、重点、重点国合、联合基金)的申报意向。 |
做好重大重点人才类项目校内统筹。重点类型项目如校内申报超2项,组织校内评审或评估。 编制发布《形式审查要点》,申报政策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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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前 |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人按照形式审查要点完成自查,并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 |
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书内容修改和质量把关。二级单位按形式审查要点进行逐一审查并系统确认提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修改并做好记录。 非集中期项目暂不要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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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前 |
二级单位导出本年度单位所有申请项目清单,并出具《申请报告函》(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部。 |
科研部仅受理单位集中申报,不在《申请报告函》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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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19日 |
形式审查校内初审有问题的项目,退回修改。二次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推荐报出。 |
配合科研部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
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核查并逐一确认提交。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
3月20日 |
完成全校系统报送工作。 |
(四)二级单位报送材料
1.系统导出本年度所有申报项目(已系统确认提交)清单,和《关于报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的函》(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uanh@cs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二级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五)校内重大重点人才类型项目申报限项
为避免学校内部竞争、团队内耗,切实做好校内组织与统筹,提高项目对外竞争力,自2025年度起:
1.同一条指南的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同一申请代码(一级代码,如A01)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A/B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含A/B类)、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校内限报1项;
2.同一申请指南的重点项目、重点国合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校内限报2项;
3.同一申请代码(一级代码,如A01)的杰青、优青项目,校内限报3项。
超过申请数量的项目申报,科研部优先组织校内团队整合,无法整合的项目进行校内PK。请各申请人或申报团队于1月20日前通过二级单位向科研部报备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申请人和团队填报《2025年度国自重大、重点、人才类项目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6),1月20日前反馈科研部,逾期未提交或不在本次统计表中的项目,原则本年度不再推荐申报。
五、注意事项
1.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
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2.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7),承诺书由二级单位盖章后,申请加盖学校行政印章(科研类)。
3.预算制项目请按照系统中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说明填写。有合作研究单位的,请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项目组及二级单位存档备查。
4.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基金委关于科研诚信的各项要求。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安浩 0731-88879581
甘雪萍 0731-88830773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10-62317474
其他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三)医院科教部214办公室
联系人:何宇清
联系电话:18182129714
邮箱:xykqyxy_kyb@163.com
(四)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
科教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