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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6年度湖南省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研人员: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研究成果临床应用转化导向,持续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报省委科技办审核同意,湖南省卫健委决定启动2026年度湖南省卫生健康(含疾控,下同)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省财政支持项目(A类)

设重大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定向项目,由省财政提供经费支持,除特殊说明外,依托单位配套经费与省财政经费比例应不低于1∶1。

1.重大专项。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技前沿,聚焦重大疾病精准防控、精准诊疗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

2.重点课题。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基于我省卫生健康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加速推动前沿技术突破,持续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重点课题向4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倾斜。

3.一般课题。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面向专题七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专题八卫生健康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4.定向项目

(1)采用定向委托方式,开展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科技攻关,申报单位需承诺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全部考核指标。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配套经费与省财政经费比例应不低于2∶1。

(2)为解决我省住培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支撑培养质量提升,设“数智赋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此专项不需项目依托单位配套经费。

(二)指导项目(B类、C类)

设一般课题,由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与市州卫生健康委(疾控局)、项目依托单位联合开展。

B类指导项目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提供经费支持,参照省财政支持项目一般课题类经费总额配套科研经费。

C类指导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提供经费支持。

(三)省医学会支持项目(D类)

设一般课题,由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医学会联合开展,由省医学会提供经费支持,参照省财政支持项目一般课题类经费总额配套科研经费。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申请人资质

(1)重大专项主要面向卫生健康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人才及省级领军人才,包括但不限于:

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对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B类)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高层次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西学中优秀人才;国家疾控局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入选对象、芙蓉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含学科带头人)支持对象等。

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和培育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研究室、高水平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平台负责人。

(2)重点课题主要面向卫生健康领域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包括但不限于: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对象,省自然科学基金(A类和B类)负责人,省“十四五”第一、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青年神农学者培养对象,省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项目“6”计划(精英班)培养对象,参与援疆、援藏、援外对口支援工作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等。

芙蓉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和培育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临床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实验室)等平台负责人。

(3)定向项目申请人优先考虑国家级、省级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

(4)一般课题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公共卫生类项目申请人可为省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项目“3”计划(提升班)和“1”计划(基础班)培养对象。

(5)省医学会支持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相关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主持或参与过相关项目研究工作,主持的我委科研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并结题。

5.申请人当年申报我委(局)科研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含主持及参与),其中限主持1项。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3个。

6.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3次一般课题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一般课题;获得过2次重点课题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重点课题。

7.对重大专项的结题成果开展分级评价及滚动支持,项目支持期结束,对评价结论为优秀的重大专项,予以原经费支持额度等额的滚动支持。

(二)依托单位

1.能够提供完成项目任务必要条件的省内医疗卫生机构。

2.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不得提交含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重视科研经费投入,项目依托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型筹集和安排足额科研经费,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专题八卫生健康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只设一般课题,不需项目依托单位配套经费。依托单位除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外,还包括省内高等院校。

5.鼓励项目牵头单位联合区域内外优质行业资源组建攻关团队,协同开展课题研究。

三、组织方式

(一)省财政支持项目

1.项目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

2.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芙蓉实验室等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项目。我委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

(二)指导项目

1.采用“自主评审+统一认定”的方式,由各地各单位制定方案,自行组织评审并择优遴选。

2.市州卫生健康委提供经费支持(B类)和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经费支持(C类)的指导项目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

3.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芙蓉实验室等单位提供经费支持(C类)的指导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评审。

4.各地各单位须将评审方案及经本单位集体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拟立项名单报我委备案,我委在备案过程中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不再递补,对备案通过的项目将统一发文立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拟立项名单中,申报人为4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50%。

(三)省医学会支持项目

1.项目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

2.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芙蓉实验室等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项目。

3.我委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

四、申报要求

(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课题申报方向、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把课题质量关。严禁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同一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单位重复推荐,重复推荐课题一律不予立项,并取消申请人下一年申报资格。对经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通过率低于80%的依托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涉及临床研究项目,应按要求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登记备案。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规范自主评审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科学制定评审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形式审查和评审过程管理,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如发生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取消该单位自主评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推荐项目的质量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推荐名额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成果应用导向。项目申报人要聚焦临床应用型研究,突出应用导向,以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标准等成果作为项目主要评价指标,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

(四)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请书中的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专题八和定向项目专项十四等涉及卫生健康决策研究的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请书中的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涉及科技伦理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研究的,应当提供与其他单位盖章的合作研究协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填写《项目申请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上传至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1.省财政资助项目、省医学会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8时,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8时。

2.指导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8时,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8时。各地各单位自主评审后结果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8时。

(二)工作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网址:https://hunan.wsglw.net/)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根据系统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

2.方案报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芙蓉实验室于7月20日前向我委报送指导项目自主评审方案(加盖公章)。

3.项目立项。省财政支持项目和省医学会项目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立项。指导项目评审方案和拟立项名单由各地各单位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经我委备案通过后立项。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省卫健委科教处毕文桃,0731-84822087;

省疾控局综合处黄丹,0731-84822222;

科教平台操作咨询:0731-84286376;

电子邮箱:kjc@swjw.hunan.gov.cn。

医院科教部:何老师 办公楼科教部214室。


科教部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