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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人员:

为认真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分级聘用组织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聘委会),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校聘委会下设高校教师岗位、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分会(以下简称校岗位聘用分会),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需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分会下设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知名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岗位聘用小组下设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岗位聘用过程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各附属医院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聘委会),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院聘委会下设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岗位分级过程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教授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队伍结构现状与总体控制目标,分别确定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控制数。

三、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副教授申报岗位聘用时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见附件1。

2.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其他任职条件由学校统一设置(见附件2),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其他任职条件由二级单位自主设置。

3.思政教师、教育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校统一设

置,分别见附件3、4、5。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自愿报名

申报人员根据申报岗位任职条件和自身实际自愿申报,进岗位分级评审系统(http://hr.csu.edu.cn,预计9月18日开放)填报相关业绩,并向二级单位报送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岗位分级评审系统登陆、填报方法见操作手册(附件6)。

(二)资格审查

1.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岗位分级聘用资格审核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各二级单位在岗位分级评审系统(http://hr.csu.edu.cn)中上传本单位岗位分级聘用办法(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含聘用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任职条件、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见附件1),按照中大人字〔2017〕44号文(附件7)要求组织开展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对照申报条件在岗位分级评审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业绩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便于其他人员翻阅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从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向学校人事处(一办111)报送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一览表纸质稿。直接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学校,一份留存单位。

(2)正高二级岗位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后的复印件)。

2.教育管理、思政教师、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技术、卫生技术(职工医院副高)、会计、审计、中小学幼教等系列岗位分级申报人员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在系统中进行资格预审后提交学校,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向各二级单位反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由各二级单位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业绩材料及相应支撑材料,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下一轮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见附件8。

4.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指定5人(本科生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科研秘书、人事秘书、单位负责人)、机关及直附属单位指定2人(操作员、单位负责人)登录岗位分级评审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材料,审核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如跟同行评议系统审核人员一致则不需报送),审核人员名单报送格式见附件9。

三、教授委员会学术把关和学术评价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听取申报人员的述职答辩,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把关和学术评价。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就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是否达到相应申报岗位要求做出明确结论,由主任委员当场宣布结果,秘书做好记录,最终形成会议纪要经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本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教授委员会召开评议会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通过教授委员会学术评议人员不参加下一轮的评议推荐。

2.各二级单位将经教授委员会评议达到相应申报岗位要求的申报人员名单填入岗位分级评审系统,并下载纸质稿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一办111,纸质稿需签字盖章)。

四、下达控制指标到各二级单位或相关岗位聘用分会、岗位聘用小组。

五、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医院、相关系列岗位聘用分会、岗位聘用小组在学校下达指标范围内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

1.学校组织正高二级岗位和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技术、思政教师、卫生技术(职工医院副高)、会计、审计、中小学幼教等系列所有岗位(不含实验系列中级一级及以下岗位)拟晋升人员的评议推荐。正高二级、正高三级岗位申报人员需进行述职答辩(述职8分钟,提问4分钟),学校组织正高二级岗位聘用分会、所有系列岗位聘用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表决。

2.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和实验系列中级一级及以下岗位拟晋升人员的评议推荐。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小组、附属医院聘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表决。

3.评议表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投入数只能低于或等于学校下达的测评指标,不能超过岗位设置数。超过实际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方为通过。

4.评议推荐拟聘人选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聘委会。

六、校聘委会评审

校聘委会评审是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对聘委会评审结果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下文确认相应岗位等级。

五、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所有申报岗位聘用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把关,实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把关要求按中大人字[2017]44号文执行;申报非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把关要求按中大人字[2017]44号文第三部分“强化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在职称评审、岗位分级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执行。国家若有相关规定,按从严原则执行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现在编在岗已受聘正高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正高二级岗位,已受聘正高四级岗位人员可申报正高二、三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副高二级岗位人员,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已受聘副高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副高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中级二级岗位人员,可申报中级一级岗位,已受聘中级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中级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初级二级岗位人员,可申报初级一级岗位。

(三)现在编在岗担任二级教学、科研、医疗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可参加思政教师岗位分级聘用。

(四)2020年起,所有管理岗位人员均可以参加教育管理系列岗位分级,学校只规定其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不对其行政职务级别、职员等级进行限制性规定;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个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和内容,按程序选择申报教育管理系列岗位分级聘用或相应的会计、审计、统计、工程系列岗位分级聘用。

(五)现任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回原所在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

(六)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都从评审通过之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即填报的内容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9月30日之前已经获得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主持或承担的项目以及经费资助等。主持或承担的各类项目均以任现职以来至统计截止日批准立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课题为准。

(七)2020年因疫情影响,国家自科基金公布时间推迟,相关人员(获2020年集中申报批次国家自科基金立项)可以在国家自科基金立项结果公布后申报,该自科基金项目纳入2020年9月30日前岗位分级聘用的业绩统计。

(八)所有述职答辩环节需本人参加,如因生病、出国等原因不能本人现场述职需请人代述职的,代述职人员需报人事处批准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坚持重师德、重岗位、重水平、重条件、重贡献的聘用原则,择优推荐。明确程序和规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主设置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任职条件,并报学校备案。

3.未达到申报条件者,不得向学校推荐。各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做出明确结论,务必真实、准确,若有不实,取消相关人员参评资格,已确认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核减所在单位当年度和下年度指标。

4.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各二级单位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

5.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须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6.评审时凡涉及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7.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关人员参评资格,若已确认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在以后年度中至少取消一次申报资格,情节严重要进行相应处分,其他文件有相关规定的,按从严原则执行:

(1)涂改出生年月,伪造学历、学位、资历、奖励和职称证书。

(2)谎报所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以及到校科研经费。

(3)伪造谎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研究成果。

(4)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5)打招呼、跑关系,贿赂各级各类评审专家的不正当行为。

(6)有其他不实或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8.所有二级单位对岗位聘用推荐过程有关材料妥善保存至少10年,保证推荐过程可追溯。

9.各二级单位务必及时将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告知本单位所有人员。

七、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良奎、吕啸琛、童爽

0731-8480548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1.岗位聘用工作中对本科教学工作要求的规定

2.中南大学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一级、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3.中南大学思想政治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4.中南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5.中南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6.中南大学岗位分级评审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7.关于在职称评审、岗位分级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若干规定

8.岗位分级聘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9.岗位分级评审系统审核人员名单

10.中南大学2020年专业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