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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同行专家函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人员:

为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同行专家函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专家函评的对象

1.同行专家函评分为“综合材料”评议和“代表作”评议。“综合材料”函评对象为教师科研(含破格类、教学为主类、技术开发类)、卫生技术(含临床医疗类)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函评对象为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技术、思政教师、卫生技术(仅限职工医院副高)、会计、审计、统计等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和所有系列中级职务申报人员。

2.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均可以提交函评材料,目前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暂时不送审,针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下半年将再次组织送审,以具体通知为准。各系列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2、3、4。

3.如现有职称系列与所在岗位职务系列不符(含以考代评的职务),可当年转系列当年申报所在岗位高一级职务。当年转系列当年申报所在岗位高一级职务者和仅转评所在岗位同级职务者,均须同行专家函评。

二、函评材料送审方式

1.教师科研和卫生技术系列正常参评正高、副高职务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破格类参评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统一请5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教学为主类、临床医疗类、技术开发类高级职务参评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组织3位校内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2.教育管理、实验、图书、档案、出版正高职务申报人员送审的代表作由学校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教育管理、实验、图书、档案、出版、思政教师、工程、卫生技术(仅限职工医院)、会计、审计、统计副高职务申报人员送审的代表作由学校统一请1位外校同行专家和2位校内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3.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的送审代表作由各二级单位请2位校内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三、函评结果的使用

1.“综合材料”的函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函评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视为不通过;“代表作”函评结果分为“完全达到”、“基本达到”、“有欠缺”、“差距较大”,如函评结果中出现1个“差距较大”或2个“有欠缺”视为不通过。

2.如通过同行专家函评,评议结果2年有效;如未通过,以后申报时需全部重新送审。

3.教师科研(不含教学为主类)、卫生技术(不含临床医疗类)系列申报人员如未通过且参评者对返回的函评意见有实质性争议可向所在单位和学校申请仲裁,学校不接受因学术水平不够导致函评未通过者申请的仲裁。实质性争议的界定和仲裁程序如下:

(1)实质性争议包括2类:①函评专家对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不了解导致函评未通过。②因学术观点上的争议导致函评未通过。

(2)仲裁程序:

①参评者须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中须对函评意见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②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明确是否同意报送学校仲裁。

③送3位校内同行专家函评,“综合材料”函评结果全部“合格”者可以上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仲裁评议。

④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听取参评者的申诉、审阅参评材料和函评专家意见后评议裁决是否通过参评者的申诉。评议裁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裁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超过实际出席人数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赞成票的方为通过。

⑤评议仲裁结果为最终结论。

4.函评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得参加后续的评审。

四、评审费及交费方式

正、副高职务参评人员“综合材料”或“代表作”评审费每人3套共计1550元(含邮寄费),破格类每人5套共计2550元(含邮寄费),中级职务参评人员“代表作”评审费每人2套共计100元。

评审费交费具体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五、函评材料准备及报送时间

1.除代表作为专著、作品等不宜采用电子稿形式送审的材料外,所有函评材料采取同行评议系统送审。

2.材料填报阶段(6月3日—6月8日)

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职称人员进入同行评议系统(http://hr.csu.edu.cn)填写函评材料,函评材料中的业绩均须为本人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业绩。具体登陆、填报方法见操作手册(附件5)。

系统会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职称系列及级别自动选择填写“综合材料”或“代表作”,申报人员在填写职称系列及级别时务必填写正确

1.材料审核阶段(6月9日—6月14日)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指定负责人登录同行评议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写的函评材料。

1.报送学校材料阶段(6月1日—16日)

(1)6月1日—6月4日,二级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审核人员名单纸质稿报送至校人事处。

(2)6月15日—6月16日,二级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函评材料统计表纸质稿(系统导出)、专著/作品等不宜采用电子稿形式送审的代表作(一式三份)报送至校人事处。

六、有关说明

1.2020年起,所有管理岗位人员均可以参加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岗位分级,学校只规定其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不对其行政职务级别、职员等级进行限制性规定;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个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和内容,按程序选择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或相应的会计、审计、统计、工程系列职称。相关人员按申报系列职称报送函评材料。

2.各二级单位根据单位和学科的特点自主设置申报条件时,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基本要求,不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突出质量导向,完善分类评价。

3.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工作通知告知本单位所有人员,组织相关人员按时进系统填报材料并及时进行审核,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良奎、吕啸琛、童爽

0731-84805480

Xiangyaoral@163.com


附件:

1.中南大学2020年职称申报条件一览表

2.中南大学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3.中南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4.中南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与任职年限规定

5.中南大学同行评议用户操作手册

6.职称申报工作中对本科教学工作要求的规定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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