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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南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度全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高校遴选,教育厅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5名(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我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1.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推荐范围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的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 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4.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遴选工作及材料提交要求

1.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原则组织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 报送材料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式2份,表中学校学术组织意见一栏由相关学院(医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份,由二级单位负责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另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yaoral@163.com;

(3)被推荐人分年度培养计划1份,以学校名义自拟,拟定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的分年度培养计划安排,需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4)附件材料1套,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等。被推荐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请各单位于1120日(周三)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212#),另将(1)(3)(4)依次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发送至shiziban@csu.edu.cn邮箱。

二、验收检查

(一)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训培养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提交验收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见附件)1式2份,学院负责审核,表中学校学术组织意见一栏由相关学院(医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

2.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1份,内容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需由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总结材料1份,以学校名义自拟,总结材料及支撑材料需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4.培养计划及培养合同书复印件1份

请各单位于1122日(周五)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一办304-1),另将1-4依次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发送至shiziban@csu.edu.cn邮箱,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上传。

三、年度考核

(一)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考核期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提交考核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1式2份,学院负责审核,表中学校学术组织意见一栏由相关学院(医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1份,内容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反映培养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总结材料1份,以学校名义自拟,总结材料及支撑材料需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培养计划及培养合同书复印件1份

请各单位于1122日(周五)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212#),另将1-4依次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发送至xiangyaoral@163.com邮箱,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上传。

四、有关说明

1.所有参加推荐遴选、期满验收、年度考核人员,个人电子材料都需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请各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根据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工作人员登陆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并将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2019年新遴选人员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网上报送,验收及考核人员材料待学校审核后网上报送)。

2. 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验收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是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之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督促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由二级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联系人:刘良奎、吕啸琛、童爽

地址:办公楼212室

联系电话:84805480

邮箱:xiangyaoral@163.com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