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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9-03-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考察,2019年3月4日,院党委对原《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1.优秀学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加1.0分,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员”加0.8分;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校级“优秀学生”加0.4分,校级“优秀团员”加0.3分;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加0.1分。获多项荣誉者,不累记加分,取最高分。

2.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加0.8分;校“优秀学生干部”加0.4分,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加0.3分;院级加0.1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优秀共产党员: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加1.0分;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加0.5分;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加0.1分。不累记加分,取最高分。

4.SC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0.8分,第三作者0.5分,第四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有多篇论文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5.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等):获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省部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1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获多项奖励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6.创新创业项目获得者(经评审结题项目):国家级项目负责人:1.0分;省级项目负责人0.8分;校级项目负责人0.5分。

7.创新创业获奖:“我最喜爱的现场展示项目奖”,“优秀论文奖”,“优秀创业实践奖”:国家级1.0分,前5名参与者各加0.2分;省级0.5分,前5名参与者各加0.1分;校级0.2分,前2名参与者各加0.05分。

8.获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者加1.0分,第二发明者加0.8分,第三发明者加0.5分,第四发明者0.3分,第五发明者0.1分。有多项发明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9.学科竞赛获奖者:获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省部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1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获多项奖励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10.通过全国英语考试:六级(CET6)考分≥520分者加0.3分,四级(CET4)考分≥550者加0.2分,不累计加分。

11.获学校组织的有影响的全校性文化体育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第二名(二等奖)0.2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此项加分以个人最高分计,不做累加。

12.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社会公认者加0.1分~1.0分。

13.以上12项个人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14.符合学校直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条件的按学校政策执行。

15.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