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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室: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实施方案》(附件2)文件精神,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申报条件见附件1、附件2。首轮已完成培养目标任务的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学科领军人才不再纳入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首轮终期评估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符合上一个层次培养对象选拔范围和条件者,可以继续申报;首轮终期评估不合格的培养对象不得参加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9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2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爽、吕啸琛

联系电话:84805480、13787081273

提交材料要求:

1.《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院申报第二轮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一份。

2.湖南省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骨干人才)选拔培养对象申报书(附件4)一式五份。

3.证明支撑材料一份:主要体现近10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②课题需提供合同书或审批件;

③科技成果或其他获奖证书;

④论文(SCI论文须有检索报告、其他论文复印第一页);

⑤教材或专著,复印封面、扉页及版权页;

⑥其他材料。

4.附件3、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xiangyaoral2018@163.com


人力资源部 

2018年9月19日

  • 附件【225附件1.pdf】已下载
  • 附件【225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225附件3.xls】已下载
  • 附件【225附件4.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