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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大学第四届“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我校护理队伍建设,根据《中南大学“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中大医字〔2013〕11号)精神,学校正式启动中南大学第四届“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附属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湘雅口腔医院的护理人员,且连续在临床一线护理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2006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和湘雅三医院各3名,湘雅口腔医院1名,共计10名,10万元/人。

三、评选条件

见《中南大学“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实施办法》(中大医字〔2013〕11号)。

四、评选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各附属医院在拟定本单位评选具体标准和工作流程时参考)

1、医院初评

(1)申请者填写《中南大学“湘雅最美护士”申报表》,并和相关材料一起上交医院人事管理部门;

(2)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者,评审工作分成:非护士长和护士长候选人两种工作流程:

非护士长候选人评选流程:

候选人以护理单元为单位,由工作小组成员和护士长组织对申报者进行民意测评和推荐;测评人员包括:患者、本护理单元护士、所在科室主任、医生及支部书记等。

由工作小组人员集中或按科护士长分管片区对护理单元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推荐下一轮候选人。

护士长候选人评选流程:

护士长候选人以科护士长分管片区为单位,由工作小组成员和科护士长组织对申报者进行民意测评和推荐;测评人员包括:患者、本护理片区护士、所在片区科室主任、医生(代表)及支部书记等。

由工作小组成员对护理片区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推荐下一轮候选人。

(4)对工作小组评选推荐产生的候选人进行针对其服务对象(患者)的(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每人不低于100份);工作小组结合满意度调查情况评选产生3名拟入选者(非护士长候选者2名;护士长候选者1名):

(5)将拟入选者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及院务会讨论、通过;院内公示7天,确定入选者;

(6)医院将入选者名单及评选材料交学校医院管理处(11月14日前)。

2、医院管理处、人事处对医院上报人选者进行考察,确定10名候选人。

3、学校进行公示,确定人选并表彰。

五、几点说明

1、学校成立“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工作委员会(中大医字〔2013〕12号),负责监督评审过程,受理投诉,并对争议事项组织进行仲裁。

2、各附属医院高度重视此次“湘雅最美护士”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学校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相关工作。

3、各附属医院“湘雅最美护士”工作小组可由人力资源部、护理部、纪委监察办及医务部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

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附属医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工作,按时递交相关材料。

附件:中南大学第四届“湘雅最美护士”申报表

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