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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    作者:    来源:中南大学     浏览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导师制的落实与实施,激励广大导师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研究生“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5月—2015年7月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在岗校领导和已获该奖的导师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治学态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在科研工作中成果突出;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指导有方,效果显著。  

3.思想教育上言传身教,切实落实“交流、联系、鉴定、预审核、参与”等五项职责,指导和培养研究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四、评选办法  

(一)投票资格:所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初选  

1.自5月4日至5月21日,各二级培养单位依托班级组织进行推荐初选,并按依据研究生导师数限定的指标将本单位的全校最喜爱导师候选人上报研工部(导师数超过50人的单位最多上报2位导师,低于50人的单位上报1位导师)。  

2.工作细则:  

(1)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班级参与推荐人数不得低于本班人数的90%,各班级推选出3名候选人,由班长牵头负责完成本班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最喜爱导师推荐会议记录表”(详见附件一)以及详实事迹材料,提交给研究生辅导员。  

(2)研究生辅导员汇总各班推荐结果,按要求填写好“最喜爱导师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二),被研究生推荐较多的导师为候选对象,若该导师接受本单位推荐,则按要求填写好“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三);若不接受,则另考虑票数较多的导师为候选人。  

(3)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推荐结果提交单位学工委或院务会审议通过,将最终确定的最喜爱导师候选人上报研工部。  

3.材料提交:各二级培养单位于5月23日前向研工部提交《中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最喜爱的导师”候选人信息表》、候选人工作照一张(照片名为“单位-导师姓名”)、其他可反映导师事迹或采访的视频等材料(文件名为“单位-导师姓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gbbgs@csu.edu.cn。  

4.联系方式:校本部三办604,0731-88836990。  

(三)全校范围投票终选  

研工部通过校报、校园网、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研究生对导师群体的了解,同时采取新媒体投票方式,分别是研工部微信(CSU研究生工作部)、微博(中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V)、网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三大官方媒体,参与者每个媒体平台限投一次。  

1.学生网投:5月25日8:00至6月9日24:00,广大研究生进行官方媒体投票。每位研究生在每个媒体平台限投一次,每次须选十名候选人。  

2.专家网投:5月25日8:00至6月9日24:00,主办单位聘请100位专业评委进行网站投票,专业评委凭指定的账号登陆,限投一次,每次须选十名候选人。  

3.结果评定:投票截止后,按学生网上投票(新媒体平台票数之和)占70%,专业评委占30%的权重评分,所获积分前10名导师当选为中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最喜爱的导师”。  

五、表彰和宣传  

1.教师节前后召开“最喜爱的导师”表彰大会。  

2.校内外媒体对评选出的导师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让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参与到本次评选活动中来,进一步增强全校导师爱岗敬业的热情。  

2.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公平公正地组织本次评选工作,主办单位将对本次评选活动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