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医疗新技术评审和2014年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申报立项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作者: 来源:湘雅口腔医院 浏览次数:
各临床、医技科室:
医院将组织2013年度医疗新技术成果评审及2014年度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医疗新技术成果申报要求及时间
1.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实施前向医院申报签署同意意见,并在本年度内已完成一定量病例、产生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医疗新技术项目。
2.不属新技术范畴,但复杂的、高难度的、多学科合作的手术及抢救病例亦可申报。
3.按要求填写一份《中南大学医疗新技术成果奖申请书》,需附文献检索、发表论文、病历等资料,完成情况应详细写明完成病例数及效果。
4.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申报表签字盖章(请到医务部拷贝或医院网站→通知公告→下载申请表格)后于2014年3月15日前交医务部,成果评审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4年度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申报和立项要求及时间
1.凡在本院未开展过的医疗技术及项目均需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2.拟开展的医疗新技术项目在年初计划并进行申报,临时计划的项目必须在开展前进行申报审批,经医院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方能开展该项技术。
3.立项申请书由项目主持人或所在学科填写,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经所在学科讨论论证。
4.申报表和汇总表请到医院网站下载(医院网站→通知公告→下载申请表格);立项申请书一式贰份(电子版发送xykqyyywb@163.com),由所在学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于 2014年3月15日前交医务部,医院批准、加盖公章后由医务部集中上报中南大学医院管理处。
5.2012年开始,所有医疗新技术评奖项目必须年初立项后才能参评,新开展的医疗新技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定期小结并向医务部汇报。
湘雅口腔医院医务部
二O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