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院拟从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为切实做好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瞻贵 邓超纲
成 员:吴世明 谢晓莉 李奉华 刘欧胜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刘欧胜(兼)李奉华(兼)
副组长:王月红
组 员:周玥颖 王 坎 唐冰伟 余 阳
三、选拔对象及推荐名额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本校和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大学推免至中南大学的直博生的2019级(四年制)和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不含2021年已入选学生);第二类:本校2020级(四年制)和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两类总名额6+X人,分配表如下:
成绩排名 |
名额(人) |
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 |
不限 |
第一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8% |
1 |
第二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8% |
1 |
学院自主选拔第一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可以放宽至前15% |
2 |
学院自主选拔第二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可以放宽至前15% |
2 |
1.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2.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3.学院自主选拔的“本-博”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由导师资助拔尖创新计划奖助学金,导师需在学院公示拔尖创新计划名单后上报学校前将奖助学金总额直接转入学校财务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专用账户,并到学校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奖助学金划拨的,该学生的本次拔尖创新计划选拔无效。
四、选拔标准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拔尖创新计划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选拔。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实施细则》(附件5)的选拔条件要求进行选拔。
五、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2022年8月26日至9月5日
根据《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实施细则》,由学生自愿报名,填写附件2、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英语六级成绩单、发表论文等)。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2年9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我院科教部214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tbw294312644@163.com。联系电话:18874784871。
申报资料由科教部负责资格审查。
2.遴选阶段:9月6日至9月9日
由工作小组根据《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实施细则》进行择优选拔。
3.公示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
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名单后,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附件4),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中南大学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附件3.二级培养单位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
附件5.《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