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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研究部购买了的少量纸质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学校下发后需要的老师可以到科教部214办公室查阅,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于1月上旬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

二、请各教研室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教研室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科研部将组织相应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

2.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请联系科研部,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并登录填写;

三、2023年申请重大变化

1、全面开展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鉴于曾出现参与者名字错误、人员调动或单位名称变更等情况,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就准备好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一式两份;

2、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初级、中级、博士后等人员均属于此类)限项条件调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限1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限2 项。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正在承担的2022 年及以前的项目不计入,2023 年(含)以后批准的计入。各项目申请人请提前与参与人员沟通好,并提前准备好申请书签字页;

3、优青(杰青)等人才类项目限项条件调整:2023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杰青)项目。请各单位认真宣讲此项变化,认真做好青年人才项目储备和申报计划,合理安排有青年老师分流申报不同类型人才项目。

四、2023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4.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申请书在线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完成。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学校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

1月1日-3月12日

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完成申请书开题、修改和质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质量

3月12日-17日

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按科研部审查意见表进行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后科研部才予以受理。非集中期项目暂时不要确认

3月18日

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部基金管理员,科研部依据清单逐项确认受理

3月18日-19日

学校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

3月20日

下午三点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2. 学院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

3月12日

各申请人系统提交后,上交纸质申请书到科教部214办公室(标书一式2份)

3月12-17日

科教部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系统退回修改

3月18日

科教部在系统中全部确认提交后,导出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校

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由于本年度均为在线申报,合作单位章可以获得资助后再办理。若需要申请阶段加盖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为合作单位:请于3月14日前通过学校主页中进入“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学校印章申请(科研类)”,点击“立即申请”,在项目名称中填写“二级单位+姓名+国自合作项目+项目名称”,并将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签字页、盖章页和《202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1)扫描上传,科研部审核后自行到校办办理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是依托单位: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各二级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只需要交电子版)

1、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1份,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2)一份,需发送盖好章的扫描版本。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二级单位自行存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部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根据科研部部务会决定2017年3月10日前已经被学校解除合同的“3+3”“2+6”人员不得再以无单位人员身份通过我校申报;

3.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4.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5.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 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 字开头的)。此外: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且已经结题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学校盖章的《结题证书》电子扫描版。

6.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也需通过系统在线填写。

7. 本年度项目经费为预算制的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说明,请仔细阅读系统中说明文件。

8.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9.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承诺书由二级单位盖章后申请盖学校行政印章。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科学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一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人:亢建华、欧阳俊,彭程

联系电话:88877943

联系邮箱:ouyangjun@csu.edu.cn

医院科教部214办公室

联系人:何宇清

联系电话:18182129714

邮箱:xykqyxy_kyb@163.com

科教部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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