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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组织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聘委会),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校聘委会下设高校教师岗位、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分会(以下简称校岗位聘用分会),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需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分会下设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知名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岗位聘用小组下设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岗位分级过程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各附属医院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聘委会),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院聘委会下设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岗位分级过程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教授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队伍结构现状与总体控制目标,分别确定2017年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控制数。

三、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副教授晋级时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见附件1。

2.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其他任职条件由学校统一设置(见附件2),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及以下岗位其他任职条件由二级单位自主设置。

3.其他专业技术、思政教师、教育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校统一设置,分别见附件3、4、5。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教学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三级岗位除外)聘用程序

1.应聘者根据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填写中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6,下同),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上报申报材料的目录及要求见附件7,报送地点见附件10,下同)。

2.其他专业技术各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正高二、三级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选及相应业绩材料(公示期7天),公示地点应便于其他人员翻阅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上报以下材料:

(1)所有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办法见《关于在职称评审、岗位分级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若干规定》(中大人字〔2017〕44号文,下同)。

(2)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本科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1)。

(3)岗位聘用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8)。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9)。

(5)已验证的正高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复印件(其中附件6需提交原件)。

(6)中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表(附件14)纸质稿。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稿需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附件8、9电子稿发送至lxc@xykqyy.net。。(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稿均需准备一式两份,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送学校,一份留存单位,待抽查时供抽查人员使用。)

所有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正高二级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保留在各二级单位,待学校抽查结束后返还申报人员。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结果抽查。

(1)学校组织对二级单位上报的教学科研、卫生技术正高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人员,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评资格。

(2)二级单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抽查:

1)申报人员材料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2)所有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3)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本科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1)。

4)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8)。

5)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9)。

6)中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表(附件14)。

抽查结束后,材料1)返回申报人员,材料2)3)4)5)6),留二级单位存档。

4.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表决后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评议表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投人数只能低于或等于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不能超过岗位设置数。超过实际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方可推荐上报。

5.学校结合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下达各系列岗位聘用分会正高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测评指标。

6.学校相关系列岗位聘用分会审阅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听取申报人的述职答辩(述职8分钟,提问4分钟),评议表决拟聘人选。评议表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投人数只能低于或等于学校下达的测评指标,不能超过岗位设置数。超过实际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方为通过。评议审定拟聘人选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聘委会。

7.校聘委会开会决定聘用人选。

8.与受聘者签约上岗。

(二)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教师科研、卫生技术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应聘者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岗位任职条件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6或12或15,根据申报岗位选择填写,下同),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业绩材料(公示期7天),公示地点应便于其他人员翻阅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上报以下材料:

①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办法。

②所有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③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本科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1)。

④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9)。

上述所有纸质稿需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送至lxc@xykqyy.net。。(所有材料纸质稿均需准备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学校,一份留存单位,待抽查时供抽查人员使用。)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保留各二级单位,待学校抽查结束、评审公示结束后返还申报人员。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结果抽查。

①学校组织对二级单位上报的教学科研、卫生技术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人员,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评资格。

②二级单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抽查:

1)申报人员材料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2)本单位岗位聘用办法及申报条件。

3)所有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4)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本科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1)。

5)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8)。

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9)。

抽查结束后,材料1)待评审公示结束后返回申报人员,材料2)3)4)5)6)留二级单位存档。

(4)学校下达教师科研、卫生技术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及以下岗位拟聘职数。

(5)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职数,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表决;评议表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投人数只能低于或等于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不能超过岗位设置数。超过实际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方可推荐上报。

(6)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后向学校报送拟聘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拟聘人员汇总表(附件11),经校聘委会审批后与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由学校委托)签约上岗。

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者,与受聘者签约上岗。

2.其他专业技术、思政岗位副高一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应聘者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填写中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聘用资格审查一览表见附件8),在二级单位内部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业绩材料(公示期7天),公示地点应便于其他人员翻阅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上报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8)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9),电子稿发送至shijing.zhang@csu.edu.cn。

(3)学校下达其他专业技术、思政副高一级及其以下岗位拟聘职数。

(4)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表决。

(5)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后向学校报送拟聘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拟聘人员名单(其中实验系列中级一至二级岗位,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控制职数和任职条件,进行评议推荐并公示7天后向学校报送拟聘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拟聘人员名单),经校聘委会审批后签约上岗。

(三)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副高一至二级岗位聘用程序

1.应聘者根据教育管理副高一至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填写中南大学2017年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2),并报送相关材料(发表的管理研究论文需报送原件)。

2.所在二级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向学校推荐岗位聘用人选,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附件7),同时由所在单位上报岗位聘用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8)。

3.学校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下达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测评指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测评推荐。

4.校教育管理岗位聘用分会开展审定和评议工作,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聘委会审批。

5.校聘委会审批通过后,与受聘者签约上岗。

五、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所有申报岗位聘用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把关,实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申报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把关要求按中大人字[2017]44号文执行;申报非教师科研岗位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把关要求按中大人字[2017]44号文第三部分“强化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在职称评审、岗位分级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执行。

(二)对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专业技术岗位,除正高二级岗位由于岗位职数有限,不便分配到二级单位,仍由学校统一评审。正高三级及其以下岗位分级由二级单位自主推荐(不含思想政治教师)。

对2016年申报正高二级岗位聘用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等额原则提交相关系列聘用分会评议和校聘委会审定,通过者聘任起始时间从2016年9月30日起。

2017年岗位聘用工作中,如果正高二级岗位空缺岗位数多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数,实行等额评审;反之,实行差额评审。在差额评审中因指标原因未评上的申报者在2018年的岗位聘用工作中按程序优先评定,通过者聘任起始时间从2017年9月30日起。

2018年起,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空缺岗位数,对正高二级岗位实行限额推荐、指标统一管理、分类集中评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向“双一流”建设学科倾斜。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现在编在岗已受聘正高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正高二级岗位,已受聘正高四级岗位人员可应聘正高二、三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副高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副高一级岗位,已受聘副高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副高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中级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中级一级岗位,已受聘中级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中级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初级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初级一级岗位。

(四)现在编在岗担任二级教学、科研、医疗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可参加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分级聘用。

(五)现任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回原所在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其中,除校领导及机关主要业务部(处)的正职外,其他到二级教学、科研、医疗单位分级聘用的“双肩挑”人员均占所在学院和学科的岗位数。其他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职级、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管理人员,参加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其他管理人员按照《中南大学职员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都从评审通过之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所有申报应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即填报的内容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9月30日之前已经获得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主持或承担的项目以及经费资助等。主持或承担的各类项目均以任现职以来至统计截止日批准立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课题为准。

(七)凡申请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三级岗位(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正高三级岗位除外)岗位的申报材料原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上交学校时只交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系列申请正高三级岗位至初级一级岗位的材料复印件不上交学校;其他系列副高一级至初级一级岗位须报送材料原件至学校(实验系列中级一级、二级岗位材料不上交学校)。

六、工作要求

1.坚持重师德、重岗位、重水平、重条件、重贡献的聘用原则,择优推荐。明确程序和规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主设置正高三级及以下岗位任职条件,根据中大教字[2012]50号文件制定《XX学院岗位聘用与分级中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并报学校职改办备案。

3.未达到申报条件者,不得向学校推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全部下放至二级单位,采取“二级单位负责、学校抽查”的形式开展,各单位对资格审查结论负全部责任,务必真实、准确,抽查发现不合格人员,取消相关人员评审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核减所在单位当年度和下年度指标。

4.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各二级单位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

5.岗位聘用申报材料须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6.评审时凡涉及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7.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在岗位聘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若已确认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要进行相应处分:

1)涂改出生年月,伪造学历、学位、资历、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2)谎报所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以及到校科研经费。

3)伪造谎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研究成果。

4)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5)打招呼、跑关系,贿赂各级各类评审专家的不正当行为。

6)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各二级单位务必及时将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告知本单位所有人员。

七、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3。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啸琛、胡小平

联系方式:0731-84805480

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