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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水平,培育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科研项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课题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其中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3.主持的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科卫联合课题均已按计划实施且结题。

4.申请者同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同时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科卫联合课题。

5.申请者与参与者非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者应将申请书内容和科研诚信的有关要求告知参与者。

(二)依托单位

1.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的相关单位(本省医疗卫生机构、有医卫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具有专门的科研管理部门,能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不提交有涉密内容的课题申请。

2.重视科研经费投入,除立项资助外,还应筹集和安排足额科研经费。单位安排的科研经费应按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

二、课题申报方向

(一)重大非传染性疾病及多发病防治

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泌尿、风湿免疫、骨软组织、神经精神、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全科医疗技术及服务规范;恶性肿瘤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规范化和个体化治疗、危险因素综合干预以及防治新策略研究;无创和微创医学研究;急危重病临床救治研究;护理服务模式与质量改善研究。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防治

艾滋病防治研究;结核病防治研究;病毒性肝炎防治研究;新发传染病研究;职业危害防治研究。

(三)人口与老龄化领域

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防治研究;人口老龄化科技研究。

(四)医学教育领域

医教协同相关政策研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管理模式研究;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管理模式研究。

三、课题类型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聚焦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前沿需求,尤其是高质量的临床研究。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扶持培育重点研发计划。每项重点立项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二)一般课题

每项一般立项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四、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课题。

(二)各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课题的申报条件、研究方向和要求、科学性进行形式审查,并严把课题质量关,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且同一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单位重复推荐。经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通过率低于50%的依托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重复推荐课题一律不予立项,并取消申请者的1年申报资格。

(三)超过研究期限2年以上的课题,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收回课题财政拨款剩余经费。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依托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资金配套,将暂停依托单位申报资格,待其落实到位后再按相关程序予以恢复。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

(四)课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审核、推荐和评审。申请者需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hunan.wsglw.net/Page/MainPage.aspx),通过登录个人账号(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进入科研课题申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附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依托单位(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和推荐单位应根据系统内附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和推荐。对初审合格的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五)2022年6月30日16时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在线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推荐单位应于2022年7月6日16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人:盛小伍、胡艳,联系电话:0731-84822087;

网络技术:

江大伟,联系电话:0731-84286376、 13975806253。

医院科教部:

何宇清办公楼科研部214室。

科教部 

2022年4月20日